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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动态

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三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精神,加强宣传教育,提升老年人的防骗识骗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现向广大市民朋友们特别是老年朋友们作出以下温馨提示:

4月27日,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挖彻查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快速侦破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快判一批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

“十二五”以来,尤其是2013年以后,随着中国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速,老年服务问题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分外重视。2016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和对策举行了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落实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国务院上周发布个人养老金制度,标志着第三支柱顶层制度正式落地,后续证监会、银保监会将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个人养老金制度对标国外成熟经验,提出以账户制为主体,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参与人每年1.2万元缴纳上限,可购买金融产品并封闭运作。享受税优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将向资本市场引入中长线资金,将对A股产生深远的影响。

《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出台一周以来,银行及理财子公司正摩拳擦掌,在做好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丰富个人养老金投资标的、创新老年人金融服务等方面做足准备。4月27日,《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不少银行已经提前布局。兴业银行曾透露,其个人养老金账户相关业务准备已基本完成。


3年多来,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集智攻坚,受理289万人补缴申请,197.3万人完成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缴费,88万人享受军龄视同待遇,基本医疗保险进入常态化办理阶段。社保补缴工作传递了党和政府关怀,受到退役军人普遍赞誉,在全社会产生广泛影响,取得了积极成效。

日前,国办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规定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参加人每年缴纳上限为12000元,这个上限会“适时调整”;有“税收优惠”;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这是利用税收杠杆激励为个人养老进行长期储蓄和投资,

个人养老金的时代来了!从今以后,我国10.3亿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可以选择多给自己存一份养老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4月21日公布。提出,推动发展有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印发,标志着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逐步落地。《意见》明确,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落地,一方面,将进一步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同时,对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发展,为A股市场带来长期稳定的长线资金,推动资本市场持续创新改革发挥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个人养老金的市场化运作也为公募基金引入长期资金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4月,被社会广泛期待的个人养老金账户随着《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出炉而落地。《意见》明确了了“个人缴费”,“一个账户+多种金融产品”的结构。进入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资金除了可以购买商业保险产品之外,

养老事关亿万百姓福祉,需要充分发挥政府在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特别是动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供多元化产品和服务,逐渐走出一条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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