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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在一些地方多有发生。检察机关协同最高法院、公安部等部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2023年起诉该类犯罪1932人,2024年1月至6月起诉343人。办案发现,此类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征。

7月8日,河北金融监管局发布了银行业保险业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的通知,以推进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在通知中,河北金融监管局提出,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开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租房+养老”等“以房养老”业务,为老年人通过盘活固定资产实现养老目的丰富选择方式。

“不结婚不生娃,老了都没人给你送终。”不少年轻人都听过这句话。“养老焦虑”成为很多人逃不开的问题。除了抱团养老,投资养老、以房养老、养老银行等骗局花样百出,老年保健品、老年健康服务、理财产品等涉及老年人的东西,也时常成为骗子的诱饵。

5月12日消息,去年实施的《民法典》中,新设立了一种权利——居住权,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民法典》实施后,居住权登记工作在全国各地陆续开展。居住权设立后,居住权人在权利生效期间,享有占有和使用房屋的权利,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投资养老”、“以房养老”、“健康养老”等手段对老年人实施诈骗行为,导致一些家庭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为切实提高辖区老年人防范新型养老诈骗的意识和能力,保护老年人的“钱袋子”,4月26日下午,王家磨社区联合天水郡派出所在辖区开展预防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养老,牵动着老年人的心,也牵动着老年人的钱袋子。老年人在生活上比较节俭,但在涉及养老投资上却可以“一掷千金”,甚至会陷入“高息返利”的骗局。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通过召开推介会、亲友宣传等方式,诱使老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等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资金,购买其所谓的“无风险、高收益理财产品”,从而进行非法集资。

 57岁的G女士经朋友介绍得知了某“以房养老”项目,称可以自有房产证作为抵押进行理财,每月可获得房屋价值3%的高额理财收益,且无风险,项目很成功,已有多人做了很长时间。

通过“抵押房产签订养老合同”的形式,吸引年事已高的房主用名下房产做抵押加入“以房养老”项目,声称不仅可以去“养老院养老”,还能获得“200万利息”。北京市海淀区一房主因此陷入“以房养老”骗局,名下房产变成低价房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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