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养老机构:
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和《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3号)等文件要求,为规范本市养老机构的分级照护服务,明确基本服务项目内容,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工作部署,市养老服务发展中心制定了《养老机构基本服务项目清单指引》,现印发给你们,供参照使用。
附件:养老机构基本服务项目清单指引
上海市养老服务发展中心
2021年10月9日
养老机构基本服务项目清单指引
一、总体说明
(一)本市养老机构老年人入院照护等级分为正常、轻度、中度、重度四个等级,每位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均需通过评估确定照护等级。
(二)每个照护等级都有相对应的基本服务项目,同一等级的服务项目可因老年人的个体差异适当增减。
(三)高一等级基本服务项目的难易程度、工作量及服务风险均为低一等级的提升。
(四)每个基本服务项目及服务要求应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和设施要求》(DB31/T685-2019)的规定,并应与现行行业相关标准保持一致。
(五)除基本服务项目外,养老机构可与老年人及其家属在合同中约定提供其他服务项目,但不得强制提供。
二、基本服务项目
本市养老机构老年人入院照护等级“正常”“轻度”“中度”“重度”,分别对应“上海市老年人能力分级评估”(上海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2020版)中的“正常”“轻度”“中度I级和中度II级”“重度I级和重度II级”。部分养老机构未使用“上海市老年人能力分级评估”(上海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2020版),而采用其他标准作为老年人入院评估标准确定入院照护等级的,应参考《养老机构基本服务项目清单指引》制定本机构基本服务项目清单。
对不同照护等级的老年人,养老机构提供相应的基本服务项目。其中,基础服务项目是养老机构为每位入住老年人所提供的最基础服务,适用于所有照护等级。
各等级基本服务项目具体如下:
养老机构基本服务项目一览表
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和《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3号)等文件要求,为规范本市养老机构的分级照护服务,明确基本服务项目内容,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工作部署,市养老服务发展中心制定了《养老机构基本服务项目清单指引》,现印发给你们,供参照使用。
附件:养老机构基本服务项目清单指引
上海市养老服务发展中心
2021年10月9日
养老机构基本服务项目清单指引
一、总体说明
(一)本市养老机构老年人入院照护等级分为正常、轻度、中度、重度四个等级,每位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均需通过评估确定照护等级。
(二)每个照护等级都有相对应的基本服务项目,同一等级的服务项目可因老年人的个体差异适当增减。
(三)高一等级基本服务项目的难易程度、工作量及服务风险均为低一等级的提升。
(四)每个基本服务项目及服务要求应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和设施要求》(DB31/T685-2019)的规定,并应与现行行业相关标准保持一致。
(五)除基本服务项目外,养老机构可与老年人及其家属在合同中约定提供其他服务项目,但不得强制提供。
二、基本服务项目
本市养老机构老年人入院照护等级“正常”“轻度”“中度”“重度”,分别对应“上海市老年人能力分级评估”(上海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2020版)中的“正常”“轻度”“中度I级和中度II级”“重度I级和重度II级”。部分养老机构未使用“上海市老年人能力分级评估”(上海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2020版),而采用其他标准作为老年人入院评估标准确定入院照护等级的,应参考《养老机构基本服务项目清单指引》制定本机构基本服务项目清单。
对不同照护等级的老年人,养老机构提供相应的基本服务项目。其中,基础服务项目是养老机构为每位入住老年人所提供的最基础服务,适用于所有照护等级。
各等级基本服务项目具体如下:
等 级 内 容 项 目 |
正 常 | 轻 度 | 中 度 | 重 度 | |
日 常 照 护 |
饮用水供应 和 用餐服务 |
24小时供应饮用水。 按医嘱提供特殊饮食(低糖、低盐、低脂、低嘌呤等)。检查家属自带食品质量,关注食品安全。 |
24小时供应饮用水;2次/日协助泡开水并送到居室。 按医嘱提供特殊饮食(低糖、低盐、低脂、低嘌呤等)。督促老年人进食前做好手卫生和进食过程安全宣教。做好食物微波炉加热;检查家属自带食品质量,关注食品安全。 |
24小时供应饮用水;帮助泡开水至少2次/日并送到居室;按需协助老年人饮水。 按医嘱提供特殊饮食(低糖、低盐、低脂、低嘌呤等);按需帮助老年人做好进食前后的手、口腔清洁工作;按需帮助将食物剔骨(刺)、切碎等加工,做好食物微波炉加热。特殊情况可按需提供喂食服务;关注进食体位、温度、量、速度、咀嚼、吞咽等安全状况;接收登记家属自带食品,检查质量、保管并合理分配食用,关注食品安全。 |
24小时供应饮用水;帮助泡开水至少2次/日并送到居室;帮助老年人饮水或喂水。 按医嘱提供特殊饮食(低糖、低盐、低脂、低嘌呤等);帮助老年人做好进食前后的手、口腔清洁工作;帮助将食物剔骨(刺)、切碎、粉碎等加工,做好食物微波炉加热。按需提供喂食、鼻饲饮食;关注进食体位、温度、量、速度、咀嚼、吞咽等安全状况;接收登记家属自带食品,检查质量、保管并合理分配食用,关注食品安全。 |
睡眠照护服务 | 提供适宜睡眠环境,包括床单位、室温、灯光、声音等。 | 提供适宜睡眠环境,包括床单位、室温、灯光、声音等;观察老年人睡眠状况。 | 提供适宜睡眠环境,包括床单位、室温、灯光、声音等;观察老年人睡眠规律及变化,记录并报告异常情况。 | 提供适宜睡眠环境,包括床单位、室温、灯光、声音等;观察老年人睡眠规律及变化,记录并报告异常情况。遵医嘱提供改善睡眠的药物,观察用药效果。 | |
洗漱、修饰 和 洗浴服务 |
提醒老年人按时洗漱;提醒老年人修剪指趾甲,理发剃须。 提醒老年人按时洗浴;关注洗浴过程的安全。 |
督促老年人按时洗漱;督促老年人定期修剪指趾甲,理发剃须;必要时部分协助完成。 督促老年人按时洗浴;关注洗浴过程的安全;必要时部分协助完成。 |
协助晨晚间护理;协助老年人洗漱、口腔清洁、义齿清洁;协助老年人定期修剪指趾甲(灰指甲由专业人员提供),剃须,按需理发;必要时部分帮助完成。 协助老年人定期洗浴或擦浴;确保洗浴过程的安全;必要时部分帮助完成。 |
帮助晨晚间护理;帮助老年人完成各种形式(棉球、棉棒等)口腔清洁、义齿清洁;帮助定期修剪指趾甲(灰指甲由专业人员提供),剃须,按需理发。 帮助老年人定期洗浴或擦浴;确保洗浴过程的安全。 |
|
穿脱衣服务 | 提醒老年人定时更换衣裤;保持着装整洁、适季。 | 协助老年人穿脱衣裤;必要时部分帮助完成;保持着装整洁、适季。 | 帮助老年人穿脱衣裤;保持着装整洁、适季。 | ||
二便管理 | 定期关心、询问询问老年人大小便情况。为便秘老年人提供开塞露通便。 | 定期关心、询问询问老年人大小便情况;为便秘老年人提供开塞露通便。发现异常协助报告医生。 | 按需协助行动不便老年人如厕、使用便器、清洁皮肤;为便秘老年人提供开塞露通便;观察二便性质、量、颜色;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生。 | 按需帮助老年人如厕、使用便器、更换尿布、清洁皮肤;为便秘老年人提供开塞露通便;观察二便性质、量、颜色;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生。 | |
压疮预防管理 | 做好入院压疮风险评估。 | 做好入院压疮风险评估;定期检查老年人皮肤状况;保持皮肤清洁干燥无破损;关注营养状况。 | 做好入院压疮风险评估;为长期卧床老年人提供压疮预防护理;对无自主翻身能力的老年人建立翻身卡,至少每2小时帮助更换体位一次;对受压处予以减压措施;保持床单位、皮肤的清洁干燥;保证营养摄入。 | ||
日常巡视 | 日间巡视观察老年人不少于两次,夜间一次,特殊情况视情巡视;了解老年人的身心状况;突发状况立即到场处理。 | 日间巡视观察老年人至少每2小时一次,夜间一次,特殊情况视情巡视;及时关注老年人的身心状况;突发状况立即到场处理。 | 至少每1.5小时巡视观察老年人一次,特殊情况视情巡视;及时了解老年人的需求并帮助解决;突发状况立即到场处理。 | 每小时巡视观察老年人一次,特殊情况视情况确定巡视次数;及时为老年人提供所需服务;突发状况立即到场处理。 | |
物品整理 | 提醒老年人整理橱柜和物品分类放置。提醒老年人整理床单位,定期更换床上用品,确保床单位清洁、干燥、平整。为老年人提供危险品集中管理。 | 督促或协助老年人整理橱柜和物品分类放置。提醒老年人整理床单位,定期更换床上用品,确保床单位清洁、干燥、平整。为老年人提供危险品集中管理。 | 协助老年人定期整理橱柜;保持物品分类放置。协助老年人整理床单位,定期更换床上用品,确保床单位清洁、干燥、平整。为老年人提供危险品集中管理。 | 帮助老年人定期整理橱柜;保持物品分类放置。帮助老年人整理床单位,定期更换床上用品,确保床单位清洁、干燥、平整。为老年人提供危险品集中管理。 | |
移动服务 | 做好老年人防跌倒、防坠床的宣教。关注老年人移动过程的安全。 | 做好老年人防跌倒、防坠床的宣教;指导老年人正确使用手杖。关注老年人移动过程的安全。 | 关注老年人步态行走状况;指导行走不便的老年人正确使用各类助步器具、轮椅;必要时提供部分帮助。 | 按需帮助卧床老年人变换体位或床上移动;按需帮助老年人安全站立;按需搀扶老年人行走;按需帮助老年人使用轮椅/平车进行转运;确保移动过程的安全。 | |
预 防 保 健 |
用药管理 | 按需接收登记自带药;提醒老年人按时服药;督促检查药品有效期。镇静类药物应集中管理,送药到口,并确认服下药物。 | 按需接收登记自带药;督促并指导老年人按时服药和使用外用药;协助老年人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抑郁症、情绪异常、精神行为异常或需服用镇静类、精神类药物的老年人,应送药到口,并确认服下药物。 | 按需接收登记自带药并保管和排药;按医嘱排、发放口服药,指导或协助使用外用药,发药到老人床边;抑郁症、情绪异常、精神行为异常或需服用镇静类、精神类药物的老年人,应送药到口,并确认服下药物;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 | 按需接受登记自带药并保管;按医嘱排、发药到老年人床边,必要时喂服;认知症、抑郁症、情绪异常、精神行为异常或需服用镇静类、精神类药物的老年人,应送药到口,并确认服下药物;接收登记自带药并保管、排药和发放,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 |
导管护理 | 如有内设医疗机构,由医护人员按需提供鼻饲管、导尿管、吸氧管、造瘘管等管路护理。 | ||||
常用医疗护理 | 按医嘱可提供创面换药、膀胱冲洗等。 | ||||
康复服务 | 指导老年人进行增加体力、灵活性或平衡性的训练。 | 指导老年人进行增加体力、灵活性或平衡性的训练;按需提供群体康复训练。 | 按需为肢体功能障碍老年人提供康复训练。 | 按需为肢体功能障碍老年人提供康复训练;为认知症老年人提供益智类康复训练。 | |
基 础 服 务 |
一、日常照护 1.提供一日三餐,特殊饮食按需提供。 2.按需提供饮用水。 3.提供洗浴或擦浴(春、秋、冬季不少于1次/周,夏季不少于2次/周)。 4.提供物品分类放置。 5.提供热源、电器、危险物品等安全管理。 6.提供老年人和家属的安全宣教与指导。 二、清洁卫生 1.定期提供公共场所、居室的环境、空气、地面等清洁消毒。 2.定期提供设施、活动用品、日常用品等的清洁消毒。 3.定期更换清洗床上用品(床单、被套、枕套)、衣裤并按规定消毒。 4.提供终末消毒。 三、预防保健 1.建立健康档案,按时查房,动态记录健康状况。 2.定期体检,做好健康宣教。 3.提供慢病管理,按需监测血压、血糖等。 4.协助提供急重症就医服务。 四、社交娱乐 定期组织文化、娱乐活动。 五、心理/精神支持 观察老年人情绪、行为动态,对于认知症、情绪异常、精神行为异常老年人采取不同方式心理疏导、情绪安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