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发布2021年度获评广东省星级养老机构名单的通知》。全省星级养老机构评定工作自2021年9月正式启动以来,18个地市(省直属单位1家)159家养老机构申请参加星级评定;经过自愿申报、初步筛查、实地考评、组织抽查、网上公示等程序,共评出广东省星级养老机构89家,其中五星级16家、四星级14家、三星级41家、二星级13家、一星级5家。
据悉,广东养老机构星级评定采取申报评审制度,由养老机构自愿申请参评;评定标准以民政部《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2018)国家标准为框架,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 38600-2019)纳入星级评定基本要求,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原则,结合广东特色和实际,制定广东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标准,统一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星级评定工作。从2017年开始,每年集中开展一次评定,有效期为3年,全省共有388家次获评星级养老机构,现有266家在有效期内(2018-2021年度),其中评定三星级以上养老机构201家,占星级机构75.5%。
据了解,广东创新性地将星级养老机构查询服务正式融入“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养老服务专区”,社会公众可便捷地使用语音或文字查询全省星级机构的名称、星级、地址及电话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