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许庄社区胡秀琴老人收到一条手机短信,欣喜地发现自己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比上月增加23元。“这是今年第2次提高养老待遇。”她说,“真没想到,养老金又涨了!”
在充分调研和科学精算的基础上,江苏省人社厅与南京师范大学联合组成课题组,研究建立与参保个人缴费水平挂钩的待遇增长机制,引导参保个人“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增加个人账户积累,优化养老保险待遇结构,最终实现整体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进一步增强城乡居保制度吸引力。
作为试点,盐城市盐都区2021年人均缴费水平较上年同期提高542元/年,人均待遇水平提高37.47元/月。
此外,苏北、苏中部分地区采取“小步快跑”方式,每年两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逐步缩小地区间差异,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奠定基础。
上海市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中,90%以上为农村人口。为了使广大城乡居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上海市自城乡居保制度实施以来,即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上海每年度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物价变动和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等各方面因素,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不断提高城乡居保养老待遇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建设,有力增强参保群众特别是老年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海市人社局居保处处长黄明杰说。
今年是宁夏连续第3年调增基础养老金。2018年,宁夏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和连续调整机制。
“2022-2025年期间,自治区将继续每年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预计到2025年,宁夏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将达到230元左右。”宁夏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处长崔新颖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