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五部门修订的《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昨日起正式实施。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办法》优化了驿站运营补贴方式,明确了驿站的公益属性,并规定驿站要提供巡视探访、个人清洁、养老顾问、呼叫服务共四项基本养老服务,在此基础上可提供市场化的养老服务。
城区和农村驿站补贴方式不同
目前,北京市已建成社区养老服务驿站1000余家。《办法》优化了驿站运营补贴方式。首先是“基础补贴”,将综合考虑驿站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数量、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提供情况及运营成本,给予驿站基础补贴。城区驿站按照实际签约服务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人数,每人每月给予180元补贴。农村驿站实际签约服务对象少于80人的,每家每月给予1.4万元补贴;超过80人的,按照实际签约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数量,每人每月给予180元补贴。二星级以上驿站还将额外获得“星级补贴”,二星级驿站每家每月再增加2000元补贴;三星级及以上驿站每家每月再增加3000元补贴。
养老驿站开展托老服务还可享受托养补贴。此外,连锁运营的驿站每新增一家,还给予连锁运营补贴,补贴分三年发放到位,运营满一年、两年、三年,分别按照1万元、1万元、3万元予以发放。
基本养老服务包括四项
《办法》进一步强化了驿站的公益属性――养老驿站必须重点为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在完成基本养老服务基础上,可提供市场化的养老服务。由驿站承接的基本养老服务包括巡视探访、个人清洁、养老顾问、呼叫服务四项内容。
具体包括,要为老人提供每周入户探访一次的巡视探访服务,每次入户探访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支持通过智能化安全监测终端辅助提供相应帮助;驿站应为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每月安排免费理发一次,对于自理老年人可采取每周固定时间来站内集中理发,对于重度失能老年人则要求上门提供;养老顾问服务,即提供养老服务政策咨询服务、代缴咨询、供需对接服务,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养老服务困难和需求及时响应;呼叫服务则是指对老年人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呼叫及通过智能设备获取的老年人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响应,养老驿站还可为行动不便、家中确实无人取餐的基本养老对象家庭提供免费代为取餐服务,对于代为取餐的服务对象,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评估后确定。
明确驿站服务清单
根据《办法》,驿站组织提供的服务分为三部分:首先是四项基本养老服务,属于政府购买的服务,老年人不用付费;其次是普惠型养老服务,这部分由老年人付费,运营商低偿服务,主要包括为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服务;第三类为市场服务清单,面向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由老年人付费,驿站只要不违反《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的“十个严禁”的服务行为,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均可明码标价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市民政局强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主业是养老服务,主要对象是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基本养老服务对象26万。其中,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中的养老顾问和呼叫服务是由政府购买服务面对全市所有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巡视探访和个人清洁是由政府购买服务,面对城乡特困家庭老年人;低保低收入家庭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其他家庭重度失能老年人、失智老年人、重度残疾老年人。上述提到的“其他家庭”中的轻度、中度失能老年人享受这两项服务则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来实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