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养不仅是老年人的问题,更是紧迫而现实的社会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我市将于2022年1月1日施行《盐城市养老服务条例》。今天上午,在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举行了《条例》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上午9点30分,《盐城市养老服务条例》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举行。活动现场展示了市养老服务智能平台并对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果进行展播。养老是一个与时俱进的概念,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与要求也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得到提高。亭湖区位于盐城市主城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工作,并结合区情实际,在社区实行嵌入式养老,并在老年助餐助浴等方面取得成效。
盐城市亭湖区副区长于婷婷:“下一阶段,我区将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坚持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我区将发布‘颐养在亭湖’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老龄颐居、居家颐享、身心颐康、幸福颐和‘四大工程’,切实实现从养老到享老的目标。”
据了解,为了让所有老年人都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盐城市各县区每年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约1.5亿元,尊老金约2亿元。2021年7月份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研究统一提标尊老金,标准全省第一。滨海县作为盐城首家实行“尊老金”网上秒批秒办,有效破除老年人“办事难”问题,大大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
滨海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周国春:“盐城市养老服务条例第65条,要求向本市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滨海县从2011年开始向老年人发放尊老金,后来我们研发了尊老金网上申请审批系统,只要老年人在我的盐城APP上填写老人基本信息以后,两分钟就可以实现秒批秒办,极大地方便了老年人,提高了我们高龄老人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为更好服务老人,紧密结合盐城实际,2022年1月1日《盐城市养老服务条例》将施行,条例对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农村养老服务以及养老服务人员、养老产业促进和扶持保障等方面作出更为明确的规定。
养老是“民生事业”,也是“朝阳产业”。立足新征程,担当新使命,相信养老条例的施行,能为全市老人带去稳稳的民生幸福,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近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