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近期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农村老人带来了一缕温暖的春风,预示着他们将迎来更加幸福、有尊严的晚年生活。
养老难题的深刻剖析
据统计,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超过2.96亿,其中超过1.2亿的农村老人面临着诸多挑战。
他们不仅数量庞大,而且健康水平普遍较低,仅有83.9%的农村老年人处于良好健康状态,远低于城市的91.64%。
这一数据背后,是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缺失和不平衡,尤其是对于那些失能、半失能的老人而言,养老问题更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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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出台,曙光初现
6月13日,民政部、中国残联等21部门共同印发的《意见》,如同一剂强心针,为农村养老问题带来了系统性、前瞻性的解决方案。
它不仅标志着我国首次在全国层面系统性规划农村养老服务的总体部署,更体现了政府对老年人福祉的高度重视和责任感。
到2025年,一个覆盖广泛、功能完善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将初步形成,每个县都将至少拥有一家针对失能人员的特困供养机构,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覆盖率也将达到或超过60%。
互助养老因地制宜持续推进,失能照护、医康养结合、助餐、探访关爱、学习娱乐等突出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县域统筹、城乡协调、符合乡情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农村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这一目标的设定,无疑为农村老人描绘了一幅美好的养老蓝图。
贴心举措,温暖人心
《意见》中的具体措施更是切中要害,直击农村养老的痛点。
推行“党建+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加强党对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健全中央统筹、部门协同、省负总责、市县乡村分级抓落实的推进机制。各地涉及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须经党委研究决定,并作为下级党委和政府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的重要内容,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
增设村级养老服务点,让老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养老服务;
开设老年食堂与助餐服务,解决了老人吃饭难的问题,让他们的餐桌更加丰盛、营养。
这些贴心的安排,无一不体现出政策的温度和人文关怀,让农村老人切实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和关怀。
民政部的这一新规,无疑为农村老人带来了福音,也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美好愿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