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一些养老机构为了迅速回笼资金、增加客户黏性,采取预收费模式运营。这种模式能让消费者享受一定程度优惠,但也存在风险。民政部等7部门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范和监管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旨在为养老钱袋子扎上安全绳。
时下,在养老机构安享晚年生活是不少老年人的选择。截至2023年三季度,全国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总数已达40万个。考虑到养老产业前期投资大、回报周期长,养老机构实行预收费模式可以理解。但是,个别养老机构擅自挪用消费者预交的费用,资金链一旦断裂就选择“跑路”;甚至有不法分子动机不纯,打着养老服务的幌子圈钱,令一些老年消费者的养老钱血本无归。
老年群体患有基础性疾病的比例较大,向机构预交的费用不仅是他们日常生活所需的养老钱,还可能是看病吃药的救命钱。对养老机构预收费加强收取、管理、使用、退费等环节的监管,净化养老服务市场生态,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当下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就提出,加强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和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整治工作。江西、湖北、山东等多个省份也相继出台文件,对养老机构的会员费管理、资金监管等作出明确规定。此次《指导意见》为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划红线、立标尺,将养老服务费、押金和会员费全口径纳入监管,对“一床多卖”“超长期限预收费”“退费难”等现象精准出招,进一步给老年人支付的费用加上“安全阀”。
例如,《指导意见》提出,不得以承诺还本付息、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诱导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交纳预收费。这有利于严防养老机构商事行为异化为非法集资活动。此外,《指导意见》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要求强化多元监督管理,有助于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管合力,让“跑路”者没出路。
接下来,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全链条监管,引领养老服务业规范健康发展,是题中应有之义。对养老机构来说,要老老实实经营,莫动“套路”老年人钱财的歪脑筋。只有以用户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才能真正抓住养老行业发展的新机遇。此外,也要提醒老年人及其家属擦亮眼睛,高额利诱背后往往隐藏着巨大风险,不妨多看看机构是否合法、收费是否公开、协议是否合理、交费是否合规,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