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近日,在保德法院员额法官崔继军倾力调解下,妥善化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原告老金养育了二儿二女,几十年来含辛茹苦地把孩子拉扯长大,孩子们也各自成了家。老金现已耄耋之年,原本和大儿子居住在一起,但好景不长,从2021年8月起,大儿子担心老金年龄太大过世在自己房子里,不让老金继续居住,并将老金从房子里撵走。此时,老金想着去小儿子家居住,但小儿子以大哥将父亲的存折、老房子房产证拿走为由,不愿意赡养老人,可怜的老金只能暂住小女儿家。为此,老金将其余子女诉至法院,诉求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一边是年迈需要照料的老人,一边是因赡养问题争吵不休的子女,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崔继军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涉及当事人众多,遂崔继军主动提供“上门调解”服务。崔继军多次来到原、被告家中,对四名子女耐心劝解,从法律、亲情的角度告知他们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应尽的法律义务,在他循循善诱的开导和温情感化下,四子女回想起了父亲养育自己的辛酸与不易,深刻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经过崔继军不懈努力,老金与子女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老人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调解结案不久之后,崔继军再次上门追踪回访,亲自核实当事人的落实情况,认真倾听老金的反馈意见,这才彻底放心。崔继军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法官的职责和使命,传递着司法的温度,真正将“为群众办实事”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