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规范发展,切实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根据省委平安山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安排,从5月到10月,省卫生健康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打击整治养老机构违法办医为主要内容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坚决查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诊疗
全面检查全省各级各类养老机构,坚决查处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发现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存在问题与不足,明确整改方向和内容,推动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提升。着力纠正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不力,麻精药品管理制度、抗菌药物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处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不严格等问题。
规范开展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
推动养老机构严格执行《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和《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等相关标准,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根据相关要求配置科室、人员和设施设备,规范开展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
将不断强化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从业人员管理。加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护理员等人员队伍能力建设,加大培养培训力度,规范依法执业行为。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范畴,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和规范执行,确保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安全。
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要采用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等方式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畅通举报回应诉求
省卫生健康委设立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0351-3044386,并在委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受理群众举报线索。各市县要积极开设网络、电话、信箱等举报通道,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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