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区开设养老中心,全国各地业主反对的声音层出不穷,而社区养老中心作为社区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什么这么多年了,仍然还在遭到部分业主的反对呢?是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不到位,还是什么原因呢?
近日,多名网友在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青山区大华铂金瑞府小区2栋的架空层,一家嵌入式养老中心挂了牌。这让不少业主担忧:会不会侵占业主公共空间、会不会破坏小区环境?
离家近、来往方便、环境舒适等因素,让社区养老机构受到不少人的青睐。但养老中心到底能不能开在居民楼下,对此,长江日报记者进行了探访。
谢先生是该小区居民。据其介绍,3月底,有业主发现,小区2栋楼下的架空层外,挂出了一块“普仁维康医养之家大华铂金瑞府嵌入式养老中心”的牌子。
谢先生说,居民们提出了几个疑问:架空层属于居民楼的一部分,养老中心能否在居民楼内开设?设置时为何未征求小区业主意见?是否涉嫌占用小区公共空间,挤占居民生活空间?
4月2日上午11时,记者在该小区看到,该养老中心位于居民楼正下方的架空层处,内部装修已完成。
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该中心由社区引入,使用的是社区办公用房,物业不了解相关情况。
2日中午,记者来到该小区所属红卫路街道东兴社区。“居民们对该中心的功能有误解。”社区负责人解释,该中心是公益性质的,由一家民办非营利性机构运营,为附近老年居民提供“三助一护”(助餐、助洁、助医、远程照护)、日间托管等服务。
当天下午,红卫路街道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现行政策,是鼓励在居民区设置养老中心的,该中心的建设也并无违规之处。”该负责人表示,根据武汉市相关规定,2017年之后新建小区,必须配建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小区也要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等方式配建养老服务用房。同时,按照市、区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的要求,鼓励支持专业养老机构在社区设立以医养、康复为主要服务项目的嵌入式服务网点,利用互联网技术,提供远程照护、康复辅助、短期托管、上门护理等服务,把养老服务向居家老年人延伸。
该负责人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产权证明,证明显示,该养老中心使用的是社区服务用房,总面积300平方米,产权归红卫路街道所有。
“目前,居民对该中心的建设提出了反对意见,我们会对此进行研究,肯定还是要跟居民达成一致。”该负责人说。
记者从青山区民政局获悉,目前,青山区建成32个“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在半径1公里左右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这些网点由民政部门协调街道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运营。
“养老中心不等于‘养老院’。”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居民对养老中心的概念有误解,在社区养老中心推进工作中,很多居民欢迎小区附近建设养老中心,但担心自家小区品质和生活受影响,导致一些项目推进困难。
社会学专家、武汉大学罗教讲教授认为,社区养老是目前的发展趋势,在社区建设养老中心是利民、便民的好事,应该得到支持。这个案例中,在没有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的情况下,养老中心建在居民楼下,肯定会引起居民的担忧。从程序上讲,中心开设之前,肯定要告知居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让居民了解建设方式、运营模式、服务范围,要充分听取居民意见。
5日下午,记者从红卫路街道获悉,该街道将于4月7日再次组织各方召开会议协调,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