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精准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养老机构有序转入常态化管控的通知》以及《关于有序放开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杭防组办〔2021〕88 号)精神,现就有序放开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措施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除上城区、拱墅区、萧山区、西湖区、滨江区外,其他区、县(市)养老机构解除封闭管理,采取预约的方式进行入院探视,探视者需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检测体温,做好入院登记等工作;入院探视时,需佩戴口罩,在探视室探视。
二、除上城区、拱墅区、萧山区外,其他区、县(市)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有全托功能的,按照养老机构有关要求执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食堂恢复正常运营。
近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会同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