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近年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出台系列政策文件,着力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推动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四项政策”
建立养老服务保障体系
出台《黔南州养老服务业改革发展方案》,明确养老床位建设、健康养老产业园区建设、龙头企业培育等目标任务。目前,黔南州通过租赁、国有闲置资产回收等方式,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开办养老机构12个。建成各类养老机构109个,规划床位22454张,建设床位10506张,护理型床位3896张。建成健康养老产业园区4个,培育养老服务龙头企业1家。
制订《黔南州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和扩大产业规模的目标任务,在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打造养老示范园区等方面采取具体措施,有效推进养老服务业与医疗健康产业、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森林康养服务产业、旅游服务产业、房地产等融合发展。2019年以来,黔南州落地各类“康养+”项目70余个,总投资384.75亿元。
出台《黔南州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2年)》,提出在城市构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在农村推进“一乡镇(街道)一中心、一村(社区)一站(点)”的目标,明确十项具体措施,逐步打通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通道,构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全州在城市规划布局22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16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在农村规划布局87个养老服务中心和1429个村级互助养老服务站(点)。
印发《黔南州进一步做好特殊贫困人员集中供养(养老)工作的通知》,细化兜底、无偿及低偿集中养老对象的分类标准,明确兜底集中供养老人按照国家救助标准金额、无偿和低偿集中供养老人按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1.5倍金额向农村敬老院支付生活费,并由政府财政统筹资金,为符合政策的老年人全额或补足支付入住敬老院费用。目前,全州每年统筹资金2800余万元,对符合政策的2461名贫困老年人进行集中供养。
“四级联动”
打造养老服务“一盘棋”格局
黔南州委、州政府高位推动,主要领导谋划指导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养老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连续多年将养老工作内容纳入州委深化改革课题。充分发挥州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州联席办履行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查指导责任,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州直各部门发挥行业主管作用,充分履行职能职责,凝聚养老工作合力。
各县(市)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将养老工作列入中心工作,成立养老服务工作专班,配套出台相关政策,将养老工作经费优先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把养老工作作为经济发展、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等重要工作的组成部分,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
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抓好辖区内养老机构、设施以及老年人服务管理。乡镇政府运营的敬老院均明确1名科级干部担任负责人,并确保不低于2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做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工作,经常性开展摸底排查,引导入住机构集中供养。建立探望制度和探访台账,对辖区内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实行包保制动态管理,确保兜底政策落地落实。
村级配合办好养老服务站(点),提高居家服务覆盖率,充分发挥居家养老基础性作用。建立特困老年人管理台账,掌握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状况,督促义务人履行监护照料责任。开展养老政策宣传,改变养老观念。
“四种模式”
实现养老服务多元供给
黔南州深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工作,全州12个县(市)均开展了“公建民营”改革,引进、培育专业化养老服务企业11家。全州投入使用的68家公建养老机构中,已有52家为公建民营,市场运营养老床位数占比达64%。
黔南州在都匀、福泉、罗甸试点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站,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站品牌化、规范化、连锁化运营,拓展提供助浴、助洁、助急、助医、助行、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能力。目前,全州有“机构带站”试点6个,均实现社区养老服务站服务能力和覆盖率双提升。
黔南州在龙里县冠山街道五新村、贵定县盘江镇新街社区试点推行“互助养老”,统筹养老项目资金,盘活村(社区)闲置资产,支持建设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点。推进村(社区)建立养老互助组织、协会,建立自治组织运行章程和工作机制。采取政府奖补和群众自筹的方式筹集运行经费,提升站(点)运行活力。
建立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协作机制,全面推进“医养结合”。全州现有内设医疗机构或独立卫生室的养老机构15家、签订医疗合作协议的养老机构63家,现有设置老年病科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8家,228所乡镇(社区)卫生院建立中医馆。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