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说过请子女当家政员,还按照家政员的薪酬给子女发工资的吗?你认为这样的做法可行吗?去年12月14日,本报头版刊登了《请子女当家政员,可行吗?》的报道,文章刊发后,不少读者都来信参与讨论,信中,不仅有读者表明了自己的观点,还有读者介绍了自己家的养老模式。
新闻回顾
家住嘉定的朱老伯和老伴育有3个儿子,随着老伴去世和家政员抱病离职,朱老伯成了独居老人,生活多有不便。正当朱老伯打算继续寻找和聘请新家政员时,已退休多年、赋闲在家的大儿子、儿媳主动提出照顾老人。就这样,大儿子和儿媳每天早上准时到老父亲家中,帮老人料理家务、买汏烧等,让已94岁高龄的朱老伯过上了幸福的晚年生活。
朱老伯觉得,自己有3个儿子,大儿子、儿媳既做了家政员应该做的工作,又让他体会到了天伦之乐,“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报酬。”因此,朱老伯开始按照家政员的薪资每月给二人一定的报酬,到了年底还增加了年终奖。
观点碰撞
不要将报酬狭隘地理解成“买卖”
采访中,朱老伯这一全新的养老模式引发了广泛关注,本报收到了很多读者来信参与讨论。记者发现,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观念的转变,不少读者都赞同朱老伯请子女当家政员的做法。读者赵荷芬认为,一方面老人享受了天伦之乐,另一方面,子女也尽到了责任。报酬是老人对子女的一种奖励,这也是一种形式。对于养老模式的选择,赵荷芬觉得:“凡是适合自己家的,就是最好的。”今年94岁的李贵芳老人在信中说道,由于平时自己的四个子女会轮流回家买汏烧、陪伴老人,“逢年过节,我都用金钱奖励我四个子女,等于我请子女做了家政,全家都高兴!”
读者许振宜赞同子女为父母当家政员的做法,并提出老人与子女应该换位思考、真心相待,对待付出劳动的子女更应珍惜、给予尊重。读者黄洪明在来信中提出:“我们要改变观念去理解‘报酬’二字,不要狭隘理解成一种买卖。”他认为,这是一件“安度晚年”和“孝顺贴心”的双赢善举。读者陈根新不仅赞同这种做法,还提到当家政员的子女应接受系统培训,对工作制定适当的标准。
不同的家庭情况有不同的养老模式
个别读者还在来信中提到了自己家中的养老模式。石鸿泉老人的老伴患有认知障碍,自己又因摔跤致残,四子女中的大女儿搬到了老人家中照顾老人,二位老人的退休金也交由大女儿支配。不过,由于两代人的生活方式不同,老夫妻与大女儿会因为一些生活琐事产生不愉快,石鸿泉老人觉得,“子女做家政员,生活上的帮助服务很好地解决了,但思想上也要使父母心情真正欢乐愉快,做到两全其美才好。”
读者滕泉大在信中提及自己也有类似的想法,“我和老伴商量了一个方案,‘有赏服务’‘互通有无’”,二老商议决定请四个女儿轮流来照顾他们,每天200元。不过,这个方案却被女儿们“驳回”了。最终,一家人协商决定,在老人生活还能自理时,每天请护工服务5小时;当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请护工上门服务8小时。每晚和周末,女儿们再轮流上门照顾。看病、购药、住院等费用,视各家经济状况而定。
家政与亲情不应混淆机构养老更专业
不过,也有部分读者不太赞同朱老伯的做法。今年92岁的张鸣九老人认为,家政与亲情不应混淆。“子女服侍父母,这是应尽义务。而且有关法律也有明文规定……退一步说,老人去世后,他的遗产除了自己遗嘱安排之外,还不都是子女的。”
读者陈关根觉得,居家养老对于独生子女家庭来说,跟小辈关心照顾老人没有矛盾。如果是多子女家庭,“首先要在思想上统一认识,包括法律层面,经济上和人员安排等要协商一致,最后要签订好协议,才可行。”因此,陈关根老人认为,最好能选择一个家庭成员以外的家政人员托付后半生。张富祥老人则认为,老人生活中会遇到诸多不便,相较于子女照顾,机构养老更为专业和规范。
专家建议
尊重每个家庭的特殊性及多样性
那么,请子女当家政员究竟可不可行呢?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华东师范大学中国老龄协会老龄科研基地主任助理张继元认为,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是我国的优良传统,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每个家庭每位老人都有其特殊性,要尊重多样性。“现在我们习以为常的很多社会化服务曾经都是非市场化的基于亲情、爱情、友情的劳动,譬如家政、餐饮、托幼、养老。”张继元提到,家庭内部的家务劳动越来越多地被社会化、市场化,这一过程是家务劳动作为再生产劳动的重要内容获得越来越多的社会认可的重要体现。在德国和韩国的长期照护保险中有一项叫做“照护津贴”的政策,当失能老人不享受长期照护保险提供的养老服务而主要由家人提供服务且满足一定条件时,照护人可以领取到长期照护保险发放的照护津贴。“说得直白一点,就像国家给家庭照护者发钱。”
2020年9月-10月华东师范大学课题组联合九如研究院对长三角三省一市进行了家庭照护者生活现状调研,发现照护失能失智老人的被访者中有15.6%感到因照护减少了收入,同时照护工作还对家庭照护者的心理健康与身体健康产生了负面影响,照护失能失智老人的被访者中有27.5%感到因照护睡眠质量下降、7.4%因照护患上慢性疾病。甚至有10.8%的失能失智老人家庭照护者因为要照顾老人而辞职或更换工作。“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家庭照护的成本及其作为再生产劳动的价值。”张继元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