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济南日报》报道,1月10日,记者从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山东省自2021年12月31日起取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接续,改由人社部门在职工退休前主动实施业务归集,预计全省每年近30万企业职工无需再办理相关业务。
不少人在职业生涯中会换好几个单位,如果在到龄办理退休时,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完全转移接续归集的话,很有可能会影响其养老金的计算和发放。如今,山东取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接续,由人社部门在职工退休前主动进行业务归集,无疑是便民暖心之举,也是职能部门对“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践行。
2011年7月,我国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制度,为劳动者顺利转接养老保险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然而,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往往存在环节多、流程长、两地跑等问题。根据山东省的新规,参保人员在省内企业流动就业时,不用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待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在省内最后一个缴费地办理退休手续,其他参保地的缴费账户信息由人社部门内部传递,集中到一起,准确计发。如此便可大大免去企业职工退休时办理转移接续的奔波之苦。
进而言之,如此做法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有利于省内人才自由流动。此前,一些职工可能因担心“跳槽”后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出现问题,进而影响退休后的养老金计发,于是不会轻易更换工作单位。如今,没有了这一后顾之忧,也就搅动了人才流动的“一池春水”,能更好地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这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也有积极意义。
让职工“零跑腿”、信息“多跑路”,堪称便民服务的好示范。除了山东,安徽省近日也取消了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接续手续,同时优化跨省转移接续流程,在退休待遇领取地方面,职工也有了更多选择。期待类似的切实为职工着想的新规能在更多地方推广,为探索建立全国范围的取消转移接续制度积累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促进人才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这是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畅通劳动者职业发展路径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