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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老年友好型社会创建暨《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培训会在乐清圆满召开

温州市老年友好型社会创建暨《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培训会在乐清圆满召开

  • 07/18
  • 浙江大小事

内容提要:为深入开展我市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助力我市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同时进一步规范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7月14日,温州市老年友好型社会创建暨《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培训会在乐清召开。

【来源:温州乐清人民政府_政务动态】

为深入开展我市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助力我市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同时进一步规范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7月14日,温州市老年友好型社会创建暨《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培训会在乐清召开。

本次会议由乐清市民政局承办,温州市民政局黄成骞副局长、相关处室领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领导、养老科室相关同志5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现场考察、《条例》解读、重要政策文件分组座谈、县市区典型发言以及市局下一步工作部署等议程组成。

7月14日下午,参会对象实地考察虹桥镇建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天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虹桥镇建强村作为我市首批入选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的村社,真正做到了硬件、软件两手抓,今年更是以评上五星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为目标不断提升;天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是首家深入开展医康养结合的镇街级养老服务中心,让居住在附近的老年人实实在在享受到医养康养服务。

会议邀请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及鹿城区行政执法局有关专家对《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进行深度解读,重点讲解《条例》重点、难点以及民政部门行使执法权的程序。在当天晚上举行的业务讨论座谈会上,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养老条线相关领导对《2022年温州市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工作考评办法》、《关于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打造“浙里康养”金名片的意见》等系列重要政策文件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

7月15日上午,鹿城、瓯海、乐清、永嘉、平阳、泰顺等民政局分别在老年食堂、养老数字化改革、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养老服务监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山区养老等方面做了交流发言,为各县市区养老工作开展提供了有益借鉴。

温州市民政局还就省市民生实事开展情况、养老服务防诈骗、居家养老服务保障工作、老年人自理能力筛查、智慧养老平台建设等作了工作部署。温州市民政局副局长黄成骞作重要讲话,要求围绕重点抓落实,强化主体责任和措施,坚决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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