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初步建立起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但第三支柱发展规范程度较低,特别是个人养老金制度不够完善,居民缺乏获得稳定和充足收益的养老金投资渠道。
张盈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进一步健全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有利于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个人养老金是个人资金以养老保险形式进行长期投资理财获得增值收益的重要方式。因此,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最重要的是保证个人养老金运营安全和风险防控,实现安全与收益的最佳平衡。”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对于参加者资格及缴费标准,《意见》规定,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
对此,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这是制度的统一,更是制度的公平。“在缴费方式和缴费标准上,充分体现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低门槛、低成本及普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