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依托养老资金账户形成先发优势
■优势:个人养老金账户入口
商业银行自身在养老金金融的优势主要集中在账户管理和托管业务。尽管受托业务和投管业务方面份额不高,但商业银行集团旗下设立了众多资管机构,包括理财公司、保险公司等,因此在开展养老金融方面具备一定的优势。
商业银行将成为居民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入口,有望依托渠道优势成为养老金融产品的全体系销售站点。《意见》明确规定参加人应当在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指定或者开立一个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账户作为个人养老金的入口,也是税收优惠政策的载体,缴费、投资、领取养老金均需要通过个人账户进行。因此商业银行拥有独特的账户优势,在开立账户时可直接实现客户的获取,销售本银行发行及代销的养老金融产品。在做好账户管理的同时,商业银行如果能开发更具备养老属性的金融产品,将这一优势与自身的渠道优势及客户优势相结合,有望大幅提升商业银行在个人养老金市场的参与度,打通储蓄存款与养老金融之间的转化路径。
(1)渠道优势和客户信任度高。商业银行拥有庞大的线下渠道及各财富阶层的客户资源。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在覆盖广度和深度上拥有巨大优势。在广度上,大型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网点基本覆盖全国;在深度上,除了大型银行以外,城商行和农商行扎根于县乡,服务深度下沉。此外,商业银行客户数量庞大,基本上覆盖了各年龄段及各财富阶层的客户,特别是在个人养老的主要目标群体拥有较高的信任度。依托广覆盖的银行网点以及线下的服务和营销,商业银行成为中老年客户最为熟悉和信任的金融机构,这也为商业银行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提供了客源优势。
(2)投资风格稳健、安全性高,符合居民风险偏好和利于个人养老金长期发展。在投资端,商业银行是我国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的主要参与者。特别是在固收领域,商业银行拥有传统的投资优势。依托于遍布全国的各分支机构,商业银行对发债等融资客户主体往往能够有更全面的认知,也因此在固收领域能够从各个维度选择合适的投资标的。目前我国股票市场、衍生品市场等发达程度不高,并且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初期居民风险偏好较低,银行的投资风格更容易赢得投资者信赖。稳健的投资风格,有利于居民养老资金在中长期获得相对稳健可持续的投资收益。在产品端,商业银行依托前文分析的客源优势,更容易识别不同客户的风险偏好,从而为其提供差异化的养老金融产品。
(3)商业银行拥有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以及较高的信息化水平。一方面,银行拥有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和风险管理防线,依托较为健全的内控制度及规范,可以提升个人养老资金账户的管理能力和规范化运作水平,确保个人养老资金的安全。此外,商业银行的线上渠道发展迅速。经过持续的金融科技投入以及推广宣传,各大银行的手机APP及线上网点已发展较为成熟,相比其他金融机构,银行的线上渠道拥有广泛的活跃客户数量及较好的用户体验。因此,银行可以针对老年客群的需求特点改造APP等服务渠道的应用功能,从而更好的发挥商业银行在客群上的优势。
■劣势与展望:拓展养老储蓄,提升个性化服务和投研能力
(1)目前商业银行的产品和服务同质化程度较高,个性化服务等方面仍有待加强。大部分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仍主要集中在传统的存贷市场,产品结构较为单一,中间业务领域创新不足。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同样同质化严重,以固定收益类为主。截至2021年末,银行机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存续余额为10.86万亿元,占银行机构全部理财产品存续余额的91.96%。
尽管目前对于“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还没有出台具体的名单或相关规定,但商业银行在提供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及后续服务方面难以体现差异性。因此在发展初期,网点的便捷性以及过往服务形成的客户粘性将会成为影响客户选择开户行的主要因素。但是在长期,随着个人养老金账户发展成熟,能否提供更多元化的、满足客户差异化养老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才是商业银行在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中形成竞争优势的关键。
(2)商业银行财富管理意识有待加强,以产品为导向的销售模式易让客户产生保本的思维。我国商业银行的财富管理业务长期以“卖方销售模式”为主,盈利模式主要靠销售佣金。这就导致了营销队伍以销售产品为导向,且缺乏专业的投顾队伍以及服务体系。此外,产品和服务的同质化导致客户在进行产品选择时往往以收益率作为判断标准,而商业银行的理财经理为了销售佣金提成,在营销时主要通过高收益率来吸引客户购买。这就导致客户对于银行产品产生“保本保收益”的固有印象。尽管“资管新规”出台后银行的保本理财规模已完全压降至零,但客户对于银行的产品“保本保收益”的传统印象及预期还有待通过进一步的投资者教育消除。
(3)拓展养老储蓄业务,但与其他养老金融产品相比竞争力有限。目前,保险公司、公募基金、理财公司均推出相应的养老金融产品,且通过试点取得一定成效或反馈。商业银行也可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实现差异化市场定位,重点关注低风险偏好客户的养老需求。目前,养老储蓄试点即将启动。2022年3月4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支持商业银行研究养老储蓄产品,探索开展养老储蓄业务试点”。
养老储蓄产品可充分体现养老属性,稳定的收益以及较长的产品期限符合居民长期养老需求和生命周期特点,能够满足低风险偏好居民的养老需求。从而有助于打通商业银行储蓄存款与养老金融之间的转化路径,提升银行在投管业务的份额。
养老储蓄侧重“保本保收益”,与其他产品相比竞争力有限。养老储蓄侧重“保本保收益”,储蓄期限长,波动小但是收益率低,更适合风险偏好较低的客户。一是收益率缺乏吸引力。养老储蓄产品期限长,试点产品期限分为5年、10年、15年和20年四档。商业银行资产投向以固收领域为主,权益类资产占比较低,而我国债券市场缺乏相匹配的长期资产,因此养老储蓄产品恐难实现较高的收益率。二是灵活性相对较差。试点养老储蓄产品主要包括“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三类,且在资产配置选择上不如其他养老金融产品多样,产品灵活性和个性化方面不足。
(4)银行的投资体系是一个需要突破的方向。尽管短期内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资金账户形成先发优势,但是在长期,产品体系、投资能力、综合财富管理能力才是各金融机构竞争力的关键所在。其中,在投研能力方面,银行在固收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但是在权益领域则相对薄弱。2021年,权益类理财产品存续余额为809亿元,仅占全部理财产品存续余额的0.28%。未来,银行还需要建立深度研究的框架、体系和逻辑,利用多种分析工具,补齐在权益领域经验不足的短板,同时不断完善投资体系,提升以“投研一体化”为核心的大类资产配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