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空间站》报道:自3月11日江苏全面实行养老机构封闭管理以来,全省2200余家养老机构安全运行,15万住养老人、4.2万坚守在院内服务一线的工作人员零感染。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加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省民政厅发出通知,就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封闭管理做出部署。
《通知》要求,养老机构要严格人员出入管理,确需安排工作人员轮班或者需新招聘工作人员的,由养老机构审慎作出决定,并报当地县级民政部门备案。实行封闭管理已满21天且县域范围内连续5天未出现新增本土阳性病例的,养老机构可按规范要求,安排轮班工作人员或新招聘人员入院返岗、新上岗。返岗、新上岗人员实行封闭管理。
《通知》强调:规范养老机构新冠肺炎核酸样本采集工作,防止采集过程中出现交叉感染。同时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分级分类设立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点。各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均应建立养老服务应急支援队伍和应急处置技术队伍,及时对疫情防控中遇到突发紧急事件、无法自我处置的养老机构给予支援。各设区市民政部门应至少设立2处、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应至少设立 1 处符合标准、可随时启用的集中隔离观察场所。
封闭管理期间,养老机构要加强对住养老人和工作人员的心理调节和精神关爱,加强人文关爱和心理疏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