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将通过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目前,我省共有各类养老机构及服务设施16742个,其中养老机构827个、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5915个,建成各类养老床位30.5万张。为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我省将从加强登记备案监管、加强从业人员监管、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运营秩序监管、加强资金监管、加强突发事件应对6个方面,实现对养老服务机构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的综合监管。
我省还将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综合监管效能。在信息共享方面,实施“互联网+监管”,打通民政、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统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加强信息归集共享和风险跟踪预警,提升精准化、智能化监管水平。在信用监管方面,建立信用备案承诺制度,对拒不履行司法裁判或行政处罚决定、屡犯不改、造成重大损失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在协同配合方面,制定“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责任清单,建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配合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对安全隐患突出或情况紧急的养老服务机构,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或采取紧急措施处置。在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方面,提出结合养老机构服务规模、信用记录、风险程度等情况,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高的养老机构,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施严管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