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养老助餐服务水平,扩大养老助餐服务供给,近日,东丽区发布《东丽区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明确了东丽区老年助餐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发放方式等内容。
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布局、协同配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可持续发展,重点聚焦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用餐需求,进一步优化整合各类服务资源,积极发展“一级老人家食堂+中央厨房+社区老年助餐点位+送餐上门”助餐模式,逐步构建布局均衡、方便可及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助餐服务质量和水平有明显提升。
服务对象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老年人可享受老年人助餐补贴:
1.本市户籍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2.本市户籍70周岁及以上的探访关爱服务对象,包括孤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七类特殊困难老年人;
3.享受本市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中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且失能等级达重度以上的老年人;
4.享受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中60周岁(含)至70周岁(不含)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入住养老机构和已纳入集中供养的老年人,不享受助餐补贴。
服务补贴
1.老年人助餐补贴。在老人家食堂就餐的补贴对象,每人每餐消费满6.5元,补贴3元,不限早、中、晚餐,每日补贴一餐,每周不超过五次。助餐补贴不发放现金,在老年人支付就餐费用时通过优惠扣减体现。
2.老人家食堂运营补贴。老人家食堂运营补贴与老年人助餐补贴对应产生。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每享受1次老年人助餐补贴,老人家食堂可获2元的运营补贴。
服务载体
通过新建和改建老人家食堂、设置老年助餐点、引入社会餐饮企业等形式开展助餐服务。
一级老人家食堂:根据老年人口分布情况和服务需求半径,依托现有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食堂、社会餐饮企业等场所,或利用存量资源改造合理设置。提供制配餐、就餐、个性化送餐等便利服务。应依法依规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相应的消防安全资质。服务对象以老年人为主,可对其他人群开放。
二级老人家食堂:通过“中央厨房”、一级老人家食堂等配、供餐,可现场提供膳食二次加工、加热,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就餐和个性化送餐等便利服务。
三级老人家食堂(老年助餐点位):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就餐和个性化送餐等便利服务。
服务获取
本市户籍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凭身份证直接到老人家食堂申请助餐补贴,其他补贴对象需经所在社区、街道进行身份核实,填写《东丽区老年人助餐补贴申请表》报区民政局备案后录入助餐系统。
养老助餐服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方式。采用线上方式的,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可通过电话获取订餐、预约送餐等服务;采用线下方式的,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可依托各级养老助餐点获取现场就餐、订餐、取餐、预约送餐等服务。
东丽区老年人助餐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