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民政厅联合10部门出台《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明确将给予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一定运营或综合性奖励补助,对享受助餐服务的老年人给予差异化补贴,力争用3年时间推动多方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普惠发展,推动宁夏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更加完善,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满意度明显提升。
截至2023年底,宁夏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110.6万人,占全区总人口15.7%。针对这一群体存在的问题,该方案明确,宁夏计划新(改)建45个社区老年助餐设施,建立20个农村“邻里互助”老年助餐点。建立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的老年助餐服务机制。优先支持有助餐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改(扩)建和社区申报完整社区项目,支持餐饮企业采取运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等方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
该方案鼓励以“场地换服务”“公益+低偿”等模式运营,推动社区老年食堂向社区食堂转变,面向所有人开放服务。鼓励机关和事业单位通过调剂、出租、转让等方式,将闲置房产用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积极引导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提供康复护理、日间照料等服务,以促进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