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来,我省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顺利并轨,建立起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率先实现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在青海大地,各族群众不分城乡、地域、性别、职业,在面对年老、失业、工伤、贫困等风险时,都有了相应的制度保障。
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全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32万人、55万人、96万人,比十年前分别增长了65%、47.5%、95%,基本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人人享有社保的目标。今年,“快递小哥”优先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受到了他们的普遍欢迎。
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连增”,人均月收入从1906元提高到3749元,增长了近1倍;8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185元,比国家规定标准高近1倍;4次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月平均530元统一提高到1530元,增加了近2倍;10次调整提高了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