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的出台实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重视,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并推动发展,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一)有利于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利于从制度层面补齐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短板,为实现个人补充养老提供制度保障,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促进三个支柱更好地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养老保险需求。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不仅为参加第二支柱企业(职业)年金的人员再增加了一条补充养老保险渠道,对没有参加第二支柱的人员而言,也增加了一条补充养老保险渠道,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养老保险多样化的需求。有利于在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的形势下,引导人们及早谋划和为未来老年生活做储备,有利于通过制度安排,切实提高老年收入水平,更好的保障老年生活的需要。
(三)有利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个人养老金是对个人储备养老资金的制度性安排,有利于个人理性规划养老资金,合理选择金融产品,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同时,个人养老金积累的长期资金,还能较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