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全面完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建立健全困难老年人服务体系。近年来,谷城县民政局立足全县实际,在提升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品质方面探索出“多样化”养老服务模式,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经济困难老年人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
一、全域排查、精准认定。一是精准排查,主动发现。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排查城乡低保家庭中失能老年人对象的紧急通知》,全县12个乡镇(区)结合城乡低保享受对象花名册,变被动申请为主动发现,逐村逐社区进行入户排查,拟定上报需要失能鉴定人员名单。二是精准认定,分级评估。对各乡镇上报的失能对象,委托县中医院走村入户,参照民政部《特困人员评定办法》第六章“生活自理能力评估”中规定的6项指标,对贫困失能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按照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分级评估鉴定,并出具《医学评估鉴定证明》。对不符合条件对象予以当面说明。各乡镇(区)上报96名对象中,经过鉴定全失能40人、半失能8人。三是精准保障,分类救助。低保对象中按照8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低保对象中60周岁以上认定为失能、半失能对象每人每月分别按照200元、300元的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放消费引导卡、现金等方式按季度进行发放。
二、完善机制、落地见效。一是建立长期鉴定合作机制。县民政局与县医疗鉴定部门签订合作协议,适时对各乡镇(区)上报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进行入户鉴定,使其及时纳入保障。进一步完善贫困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医学评估鉴定工作。二是健全入住机构补助政策。针对养老机构收住本县户籍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并在床位设置、护理照料、伙食安排等方面与其他入住老人同等对待,老人满意率在90%以上。按照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100元/月,半失能老年人200元/月,失能老年人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三是完善机构运营补助。对社区为老服务综合体达到800平方米的一次性补助30万元,对符合标准的农村幸福院补助20万元、社区居家为老服务中心补助10万元,为老服务驿站补助5万元。对正常运营的社区养老综合体、农村幸福院、为老服务驿站、农村互助照料活动中心正常开展活动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0.5万元的运营补贴,对社区居家举办的幸福食堂每年给予5万元的补贴。
三、多层服务、提升品质。一是构建社区居家“1+N”为老服务模式。1个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体+N个为老服务驿站,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以城关镇福里居家养老服务为中心,幅射东升、城内、西关、老街4个社区养老驿站,以肖家营居家养老服务为中心,幅射皮家洼、青山、泰山庙3个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提供工作指导和业务辐射,实行规模化、连锁化运营,为辖区内经济困难老年人建立服务网点。二是开展线上线下订单式“六助”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发放消费引导卡方式为辖区内被认定为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根据老人自身需求提供助餐、助医、助洁、助浴、助急、助乐等服务。逐步实现了政府“买单”,老人“点单”,中心“派单”的精准服务。三是探索实施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喘息服务”。城乡家庭户中经认定为全失能的老年人(不含特困供养对象)。在年度国家法定假日(全年不超过28天),可选择具备医护资质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为其提供临时性短期照料、看护服务。试行阶段政府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天150元执行(实行与养老服务组织签约,发放消费引导卡的方式补贴),为这些家庭节省了开支,也为子女们减轻了身心和经济上的双重压力。
【来源:襄阳市民政局_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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