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利息、投资保本、每年返利、免费入住养老院,骗取众老人6600余万元,近日,张某被泰兴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并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退赔给各集资参与人。
经查,2006年开始,某民营养老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张某伙同王某(另案处理)先后设立多家养老机构,招聘多名医院退休员工担任养老机构的管理人员。
张某、王某虚构新建、扩建养老院的事实,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进行公开宣传、夸大宣传,以中老年人为主要对象进行筹资。同时对已居住在养老院内的老人承诺只要把钱投资到新养老院的建设内,就可以投资保本、每年返利、免费入住养老院,诱使不明真相的老年人大量将自己的钱款交给了张某、王某。2006年至2018年间,张某、王某共计骗取6600余万元。经审计,在案发前仍有5200余万元尚未返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伙同同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老年群众,要以此类案件为戒,时刻警惕在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的非法集资行为,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盲目相信高额回报的宣传和所谓的“经营实力”,谨慎选择安全、稳定的投资渠道,拒绝高利诱惑,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遇到无法辨别的情况,一定要及时向家人、专业人士或者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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