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沈阳市市委、市政府“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活动相关部署,加大对复工复产餐饮企业的扶持力度,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商务局结合我市人口老龄化现状和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坚持一手服务经济,一手保障民生,从现在起至5月31日,在全市开展高龄老人助餐活动,支持我市餐饮服务企业探索开展为老助餐服务。
大东区民政局助餐券分发现场
此次助餐活动的服务对象为沈阳市户籍的9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1932年5月31日前出生),助餐企业由各区、县(市)商务局遴选确定。
老人的亲属可持老人身份证和代领人身份证,到老人户籍所在地社区申领价值200元的助餐券,并在助餐券有效期内,持券和老人身份证,到户籍地所在区、县(市)公布的助餐企业进行代币消费。
助餐券发放到高龄老人手中
助餐券可叠加使用,不找零,超出部分需自费,助餐企业不得以捆绑消费等形式对助餐券的兑换加以限制。助餐形式按助餐企业服务能力,可开展上门送餐服务或门店兑换消费。
详情可咨询老人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