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0-127-6788
  • shayyl@qq.com

TAG: 预收周期

5月10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意见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如果您想找寻适合自己的养老院?想了解更多养老院的信息?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