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养老服务市场放管服改革,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盘活公办养老机构的养老床位存量,解决养老机构“一床难求”与“空置率高”等问题,提高养老设施使用效率和社会效益,实现养老服务资源优化配置,规范对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管理,
2日,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获悉,该省制定实施《青海省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深化养老服务市场放管服改革,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盘活公办养老机构养老床位存量,解决养老机构“一床难求”与“空置率高”等问题。
《实施方案》提出重点对分散供养的高龄、失能、残疾的特困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改造对象扩大到城乡低保中的高龄、失能、空巢、残疾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政府关怀和政策红利。
近日,青海省民政厅聚焦特殊群体养老和群众关切的居家养老问题,联合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住建厅、青海省残联等部门印发《青海省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十四五”期间全省7116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如期完成,推动全省适老化改造工作高质量、
到2023年底,我省将实现民政、住建、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5家养老机构监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规范化;到“十四五”末,推动养老机构综合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在养老机构领域联合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2021年,我省实施了国家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和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优化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标准,投入资金1.2亿元为全省9.9万名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现城乡统筹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